最近新聞對於某個醫療糾紛的判例有許多討論...
家屬覺得自己很委屈所以提告...
醫生覺得自己很委屈所以被告...
我不是案件的當事人,也不是神經外科醫師...
所以案件與判決的內容無權置喙...
但是對於醫療糾紛的發生,有一點自己想法...
撇開極少數惡意傷害病患的醫療人員與惡意找麻煩的家屬不論...
我相信絕大多數的醫療人員都希望(也盡力)把病患治療好,
絕大多數家屬有都只是希望自己的親人能夠痊癒,而非找醫師麻煩...
問題是結果不見得都能盡如人意,
病人難免會死...
沒有任何一個醫生能讓病人絕對不死!!
一件事情總有原因,過程與結果...
結果如果是好的(病人活著走路出院),那肯定是皆大歡喜的局面...
即使治療的過程有瑕疵,但終究無傷大雅,要釀成醫糾的機會不大...
但如果結果是不好的(病人死亡或有無法回復的後遺症時),
自然而然會有人想要"究責"...
找出造成這個不好的結果是"誰的責任"...
這個邏輯是建立在責任如不在事件的原因,那必定是事件的過程...
就好像當宅急便寄來了一份商品,但打開拆封時發現是破損的,
那如果不是寄件者一開始就寄出破損的商品,就一定是運送過程的疏失...
這是人之常情,我相信你我都會想要究責...
對商品如此,對醫療亦是如此...
你我都會如此,一般的家屬亦會如此...
所以我對於家屬想要"究責"的態度,一點也不意外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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