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這篇文章的時間是2015年六月一日,地點是已開發國家台灣...
故事發生的背景的是2015年五月,地點是已開發國家台灣...
要這麼強調,是為了讓讀者不致產生時空錯亂...
誤以為是日據時代發生的事...
先講一個過去發生在越南的故事...
Peter弟曾經在越南台商公司工作過一段時間...
Peter Fu也利用機會去越南找過他,當做增廣見聞的旅行...
為盡地主之誼,Peter弟派車帶我們一家人在西貢到處逛逛...
在某個路口闖紅燈被警察攔下來...
司機下車嘰哩咕嚕跟警察交涉了半天,最後向我們回報:
"警察說闖紅燈要開罰單600000越盾(約台幣七八百)..."
"不過如果我們給他300000越盾的現金,他就當做沒看見讓我們走..."
為了避免麻煩,我們當然是拿錢賄賂警察花錢消災...
前幾天有個越南工人,被機器割傷手指...
經過傷口處理之後,我們開藥讓他回家...
這時候他的工廠同事向我們要求住院...
由於病人完全沒有住院的需要,所以當然是拒絕這個要求...
沒多久他們又返回急診...
"我們總經理非常關心員工,所以要求一定要住院觀察..."
"單純傷口觀察不需要住院,真的不放心,頂多留在急診室裡..."
"我們董事長說,如果要加錢也沒關係..."
"還是醫生你可以通融一下,看你們有沒有私底下的手續費......"
對方講話小小聲,只差沒有塞錢給我~~
"這不是錢的問題,不好意思....."
"為什麼不行?我們在越南都行..............."
2015年,台灣,一級醫療中心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
留話給Peter Fu,讓我知道你的看法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