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買晚餐時氣得要命...
因為點餐人員點錯菜又算錯帳,反映後的態度也不好
回家後Peter Fu告訴史迪普:再也不會去那家吃飯了!
史迪普對此事不置可否...
反正餐廳那麼多,不去這一家,我們還有很多選擇...
我當時很生氣,覺得只是單純"不再去消費"難消心頭之恨...
不過晚點氣消了,自己想想...
對我們來講,它只是眾多選擇的其中之一...
還有很多餐廳可以讓我們光顧...
但是換句話說,我們也只是它眾多客人的其中之一...
當我們覺得,從此再也不去,是他們的損失時...
我相信店家也是不痛不癢的...
但身為消費者,還能夠如何呢?
從此一刀兩斷,不必再讓他它做我們的生意...
應該就夠了吧...
寫一篇文章罵他們一頓?把照片店家公開?
一點意思都沒有,凸顯自己的幼稚上網討拍罷了...
要是早幾年,可能還有些效果...
現在民眾對網路的使用越來越成熟,大家也比較不會被這種文字煽動...
找個媒體爆料一下?
太小題大作了吧...
每回我看到蘋x或東x報導那種消費糾紛,
一定馬上換台...
我常覺得投訴的人無聊,報導的人更無聊...
扯遠了....
消費糾紛就是消費糾紛...
就是消費者與店家之間的糾紛...
那消費者的反制頂多就是不買了,以後也不跟你買,也不會推薦別人買...
這樣不就好(夠)了嗎?
訴諸媒體與網路,企圖讓人家生意做不下去...
這樣到底對不對?
況且我真的認為效果有限...
(如果真有權利義務的侵犯,那就訴諸法律正面對決...)
很多年前,我在一家基層醫院服務...
有個來門診換藥的婦人,對護理師貼紗布的方式很不滿意...
走出診間後,在門口對著候診的其他病人大吼:
"不要給這種沒水準的醫生看病!他很爛!!"
聽了當時很不舒服...
我承認一開始紗布確實沒貼好,才會讓他走沒幾步路就掉了...
不過經他那樣一吼,我原本有的歉意便一掃而空...
我沒能讓您滿意,你也沒讓我好過...
那我們就扯平了...
也感謝其他病患的明理,大家只是抬頭看看他...
卻沒人起身離開...
(我猜他原本的目的,是希望煽動其他病患不再看診...)
一時間,反倒是他很尷尬...
因為沒人理他~~
我知道他不會再回來看診,就像消費者對店家祭出"永不消費"的懲罰...
我接受這樣的懲罰...
這是我們之間的事...
不過訴諸第三方的洩憤或討拍,
當我很厭煩別人這樣對我的時候...
我也得克制自己,不要做這一樣的事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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