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又聽說有同事被告了...
雖然醫療糾紛這種事幾乎每天都在發生,
但知道發生在自己身邊,還是不怎麼開心...
狀況很糟很糟的病人,開完刀之後沒有救活...
家屬一口咬定是醫療疏失造成死亡...
無論學理上,醫療常規上,專業上,
有多少證據支持需要手術...
無論有多少統計,文獻,報告,
說明這類病人手術的風險非常高非常高...
無論醫療方多麼站的住腳,
家屬不接受就是不接受,最後還是提告了...
協調會開了一次又一次,沒有一次有交集...
所謂的協調會,醫療方想談的是責任,家屬方想談的是價錢...
醫師強調治療過程,家屬只看結果...
無論多誠懇多認真說明病患狀況極差,有需要手術的必要...
某位當時沒參與決策的家屬只說:
"我覺得沒有那麼差才對..."
"我覺得一定有開刀之外的選擇..."
就因為這個"我覺得",所以找立委,撂狠話,現在提告...
我相信最後一定告不贏,可是對同事的心理已經造成壓力...
難道家屬真的想告就告?一點方法都沒辦法阻止?
因為主觀上的不滿意不接受不相信,就可以任意走法律途徑?
我向來不是一個輕易對未來感到悲觀的人...
一再聽說這些事,又再度打擊了自己對人性與環境僅有的一點期待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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