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eter Fu:外傷急症外科醫師,文字創作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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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傷急症外科醫師,文字創作者;昨天的無名小站,今天的Google Blogger,聯絡方式: drfu5564@gmail.com 聯絡演講或簽書請來信洽談

H.O.P.E.2光明再現

2016年12月10日 星期六

我沒差

"醫生我要開診斷書,公司要請假用..."
門診時一個開完刀回診的病人,這麼跟我要求...

"好啊,那內容有什麼要特別註明的嗎?"

"公司說看醫生建議休養多久,才讓我請假多久..."

"那寫建議休養兩週夠嗎?"
(病人從掛急診,到開刀,到出院,再到門診,大約就是兩週)

"ㄜ...可以寫久一點嗎?"

"那你需要寫多久?"

"我想寫建議休息一個月,可以嗎?"

"沒什麼不可以的,你老板說可以就行..."

這種對話經常在病房或診間出現...
經歷這些年的磨練,Peter Fu現在又有新的領悟...

以前剛入行時,會很執著地跟病人爭辯,
認為他要求的休息時間,和他的疾病嚴重度不成比例...
(例如一個小傷口,卻要休養三個月之類...)

現在我的態度就是:隨便,都好...
病人敢要求,我就敢寫...

很久以前寫過一篇文章,談這種不知是沉淪或是成長的矛盾...
不過這一次的進化,我把這種事情定義為:你家的事,我沒差~~

身為老板雇主,沒有擔當決定員工該不該休息...
所以把非醫療的責任轉嫁到醫師身上...
(醫師管的是把病治好,不是決定病人要休息多久)

那醫師何必去擔這個責任?

我有權利"建議",雇主有權利"拒絕這項建議"...

有個病人希望我把建議休養日期寫久一點...
"可以越久越好嗎?"

"隨便你啊!我又不是你的老板,我沒差.......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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