絕對的惡意。
最近的政治新聞,有人針對敵對陣營的學術問題窮追猛打,無論對方提出什麼證據,總是可以吹毛求疵從裡頭找到疑點(或是自以為疑點)。這種事情永遠解釋不完的,因為在絕對的惡意之下,指控方會無視所有的證據,而繼續提出質疑。
多年前我服務的某家醫院有個醫療糾紛,這故事曾經寫在「醫生,不醫死」這本書裡。
一個病人在急診猝死,想當然耳家屬無法接受事實,在悲傷與震驚的情緒下,將責任指向醫療端。
最初的指控是急診沒有及時與妥善處置,於是檢方收集了當時病歷、護理記錄與檢傷記錄,甚至調閱病患掛急診時的監視畫面。
當時的生命徵象一切正常,在檢傷分類中本來就不是第一級需要馬上處理的病人。然而即便如此,電腦醫囑仍顯示,病患在就診十分鐘內已完成初步問診與開立檢查和藥物。
針對家屬的質疑點,最後做出不起訴處份。家屬不服再議,這次的攻擊點變成:「就算有及時處置,處置是否失當?」
這部份就回到專業醫療,第三方的鑑定認為當時給予的藥物屬於醫療常規,並無不妥之處,與後續病患死亡無關。
事情結束了嗎?
當然沒有。
就算給的藥是符合病患需要的,但有沒有可能是藥物過敏呢?醫院有沒有做到預防措施呢?家屬中有一位是執業藥師。
於是醫院內部又開好幾次會,檢討當時給藥情形。事實上除了某些已經明定容易產生過敏、給藥前需要先做皮下測試的藥物之外,病患的用藥皆無法預先知道是否有過敏。
當院方用這樣的說法來向家屬說明時,那位藥師就一口咬定:「所以你們不能確定是否有要物過敏?你們在沒有確定病人是否會過敏的狀況下就給藥?」
家屬質疑的是急救過程中的一支鎮靜安眠藥物。就在那個所有人都僵在一塊的當下,我突然翻到病人幾年前的手術記錄,麻醉科給過同樣的藥物,並沒有過敏反應!
翻盤逆轉勝了嗎?
「幾年前沒有過敏,不代表現在不會過敏!」家屬繼續忿忿不平,雙方再度不歡而散。
院方提出許多醫學論文來佐證,包括這種鎮靜安眠藥的過敏反應微乎其微、過去沒有過敏,突然體質改變會過敏更是罕見....
當我們做了一份完整的簡報,醫院也妥協願意就喪葬費做些補貼時,家屬的最新質疑點:「就算你們證明了那支藥沒有問題,那我怎麼知道你們沒有打錯藥?」
看來除了請出時空警察將歷史重現之外,沒有辦法阻斷源源不絕別出心裁的懷疑。
絕對的惡意,不是常理溝通就可以解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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