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個被電鋸鋸到手指的病人來掛急診,乍看之下傷口不深,只是有些滲血,第一時間我們決定直接在急診縫合室裡處理就行。
等到傷口消毒完、麻藥打好之後,進一步探查傷口才發現不得了,傷口比預期的深,而且有肌腱與神經的受損。
因此必須讓病人到手術室,在全身麻醉下處理,必要時甚至需要顯微手術。
手術安排好、病人準備送上手術室前,兩個護理人員正交班病人狀況。
護A:這個病人原本要在急診縫合,不過後來決定改到手術室處理。
護B:為什麼?
護A:因為發現他傷得太深。
Peter Fu這時忍不住插話:傷得太深?是手指還是感情?
護A: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護B: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只有我覺得「傷得太深」不像標準交班字眼嗎?
「傷得太深」明明是用來形容感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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