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事很沮喪地說他被告知有病人投訴他,只是公文還沒到他手上,所以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。(這種忐忒不安的情緒我也有過,被投訴心情絕對不會好,更可怕的是事情可大可小,輕微的如就醫過程不順或態度問題都好處理,有些嚴重的說不定會有醫療糾紛....)
他和我聊天的時候,一邊打開電子公文,我們一起瞧瞧到底是什麼事。
結果是一個兩週前來掛急診的病患,對當時的處置不滿意:「我從受傷到急診後,居然沒有人扶我進來,還讓病人自己走進診間,這讓我感覺很不受尊重。我的胸口很痛,居然只照一張X光就叫我回家,也沒有做更詳細的檢查,我覺得整家醫院都很沒有同理心。」
看完這樣的內容,同事笑了,我也笑了,這就是一個莫名其妙的投訴。我們都很清楚,醫療上沒有任何問題,病人的訴求也不怎麼合理,只要行禮如儀回覆一下。
「我應該這樣回答:『病患受傷兩週都沒事,代表沒有嚴重外傷,代表當時照X光就夠了。』」同事打趣著說。
「太麻煩了啦!我幫你回,三個字就好了!」我把電腦鍵盤搶過來。
「ㄟㄟㄟ!不要鬧!雖然我也想回那三個字,可是別開玩笑~」
#到底是哪三個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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