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文章中,經常談到和診斷書相關的故事,總是引起許多討論與迴響。
在過去許多次與讀者的回饋中可以發現,很多病人在診斷書上的不合理要求,其實是取決於保險公司的要求,儘管這一切都沒有明確的規範....
衍生的現象就是保險公司要求保戶(病患),保戶(病患)再來要求醫師。輕則提出某些特定關鍵字需呈現在診斷書上,重則「指導」醫師該怎麼寫診斷書。
在弄清楚因果關係之後,我慢慢不會對病人的不合理要求感到不耐,反而是對保險公司的吹毛求疵不齒。
今天的門診,來了一個病患的家屬,要我開立他父親的診斷書。我看了一下電子病歷,病患受傷當下被送來急診,診斷為嚴重的腦出血與肢體骨折,在神經外科住院後幾天便不治死亡。
「病人當天就住在外科加護病房,治療經過應該後續照護醫師來寫,我這邊可能幫不上忙。」對於家屬的要求,我一時不知道還能做什麼。
「住院的過程已經開過了,可是保險公司說不能申請,我才來這邊問你能不能幫忙。」說著家屬拿出已經開立的診斷書,上頭寫「創傷性腦出血......」
「你可不可以幫我加註:『因為跌倒而送來急診』?」家屬指著診斷的部份。
「這個恐怕不行,因為是否跌倒,不是醫師可以判斷的,我只能針對送進醫院之後的內容描述。」我把診斷書內容與病歷紀錄對過一遍,似乎沒什麼可以再增刪的部份。
「可是保險公司對『創傷性腦出血』有意見,他們拒絕理賠。他們說『創傷』這個字太籠統,有可能是心理創傷,不一定是意外造成的...........」
診斷書的內容我愛莫能助,請家屬離開我也很無奈,看他沮喪的表情我更無奈。
我沒有問是哪一家保險公司,也不可能替家屬出頭。我只是想問一下某些從業人員,拿出你們的良心與專業來回答我:「什麼樣的『心理創傷』會造成腦出血與多處骨折,然後連命都沒了?」
維護所屬公司的利益本來就無可厚非,或者說耍些小手段多賺錢少賠錢也是做生意的技巧,不過請顧慮基本的人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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