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hen和While的用法有什麼不一樣?兩個都發生在過去的動作,如何表示「兩件事同時發生」、「兩件事一先一後」、「一件先發生,另一件中間插進來打斷」?
學英文講英文寫英文很多年,我以為自己的英文還可以,但其實是不求甚解,很多小地方我都不清楚沒注意,或者避免使用自己不熟的文法。
扯遠了,這篇文章不是要談英文。
我很喜歡教人家東西,所以既是醫師,也是老師。教學多年的感覺,可以讓自己對某一門學問更懂更熟練,有時候在準備教學的過程中,也會學到新的東西,或者當學生給我回饋時,他們也會告訴我一些我沒讀過的東西。
老師和學生都會因為教學而成長。
一直以來,我都是彼得兔的英文家教。每週七天都有英文作業,週一與週五都有英文考試,幾乎都是我陪他閱讀、陪他復習文法、陪他復習單字。曾經想過幫他請英文家教,可是孩子就是喜歡我教他,後來慢慢地,「讀英文」也變成我們父子共同的活動。
只是隨著年級越來越高,文法越來越複雜、單字越來越艱深、閱讀文章越來越長越來越深,慢慢地我從「教孩子英文」變成「一起讀英文」。
他每週末必須讀一篇約十到十五頁的文章,目前的內容已經從原本類似童書的東西,變成青少年小說,所以裡面非常多我也看不懂的字。通常我必須先自己看一遍瞭解意思,再來陪孩子讀一遍,然後開始寫作業的時候,還會再讀一遍。
於是孩子讀一遍,我得讀三遍~
文法是另一個挑戰。先前我都覺得,文法是很基礎的東西,只要孩子在學校有教過,課後不需要花太多時間就能複習完。後來發現,裡頭許多規則與變化,都是我之前不知道、沒注意、以為不重要、以為都可以...其實規矩很多~
在陪孩子讀書的過程中,我覺得連自己的英文也變好了。一些以前不知道的細節,現在似乎也弄懂了。孩子做練習題可能增進八十分,我可能只增進二十分,但卻是如果沒有教孩子英文,就永遠得不到的二十分!
教學的過程中,施與受都會有所收穫,無論是教的是學生還是自己的孩子,無論教的是多麼微不足道的小知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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