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就是照規定做。」合規定就答應,不合規定就斷然拒絕,也不用想什麼婉拒、還是找一堆理由來說服病人。
我的工作中常見兩種與病患或家屬的歧見:一個是病人要求做某項檢查,但醫師判斷不需要;一個就是病人不肯出院。
這兩個情況其實都有很明確的規範與健保給付條件,我通常都會把規定講給病人聽,當然一定還會增加一些話術來加強說服力。
以前我會用一些檢查或住院的副作用來說服病人,例如做電腦斷層會有幅射線,住在醫院反而增加感染....之類的。
慢慢我發現這招好像沒什麼用,所以幾乎都不太用了,更別說遇到一些病人回我:「應該還好吧!又不是每天照。」「我是覺得還好,我不怕。」這是反而變成冏的人是我~~
所以我現在都直接講道理,然後拒絕。「假關心之名,行拒絕之實」這招不好用,如果遇到不接受我關心的人就沒輒。
以前有一次去餐廳吃飯,有個客人在餐廳門口抽煙,店經理出去勸導請他把煙熄掉,講了很久那個人就是不理,店經理這時候說:「抽煙不好啦~容易得肺癌。」
「我沒有得肺癌的權利嗎?」
#這次魔勝
#拒絕教戰守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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