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最常見的「病人想要多住幾天(在急診多待幾小時)」,就是醫療與保險問題搞在一起;先前在這邊討論很熱烈的「巴式量表」,就是把醫療跟國家勞工政策綁在一起;「建議休養xx天」,牽涉的是勞資雙方的爭議...
門診來了一個幾天前車禍的病人,自述胸口有點痛。我問他為什麼受傷當下沒來看醫生,他告訴我:「原本是覺得還好,可是要跟撞我的人談理賠,所以來檢查一下有沒有問題。」
聽完他的訴求,我就知道該怎麼做了。
開了一張胸部X光單讓他去照,在他還沒回診間之前,我已經把診斷書給開好:「胸部挫傷」。
約末半小時候,他照完X光回來診間,就如我的預期:沒有氣胸、沒有血胸、沒有明顯骨折,所以診斷就是「胸部挫傷」。
「就這樣喔?不用做詳細一點的檢查嗎?」病人似乎對我的處置與診斷書的內容不是很滿意。
「X光已經可以診斷大部份的胸部外傷,而且你已經受傷了好幾天,如果真有什麼嚴重的問題,不應該還可以在門診走來走去~」這是我一貫對於胸部外傷病患的說法。
病:「是...啦~我相信是沒有太嚴重的事,可是只有『胸部挫傷』感覺很輕微,我要怎麼跟對方談?需不需要照一下,看看內部有沒有什麼問題?」
P:「受傷輕微不好嗎?我沒聽說過有人希望自己有內出血還是什麼其他的....」
病:「那這樣我沒辦法請領傷害險。」
我把診斷書遞給他,笑笑地請他離開,這個話題已經結束了。
我相信如果做一大堆檢查,或許真的可以看到某些X光看不到,但是一點都不重要也不需要治療的問題,例如一點點微量的血胸或肺挫傷,甚至可能肋骨有一小條裂縫之類。可惜,醫療就是醫療,醫療的本質是治病治傷,不是拿來替病人的健康背書,或是當做與肇事者談判攻防的武器。
我想他希望的是:看起來有點嚴重又不會太嚴重的傷~
當醫生有時候好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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