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說真的,不要怪我無情,可是我不在乎。
急診來了個中年男子,主訴是被其他人圍毆。我上前評估病人,有個明顯的熊貓眼,還有一些身上的擦傷。於是我依據臨床上的需要,幫他安排了必要的檢查。
「醫生,你知道他們多過份嗎?好幾個人拿棍子打我,打這裡,打那裡,我只是走過去什麼話也沒說...」病人義憤填膺地向我描述當時的經過。
「好好好,所以你哪邊痛?」
「不是痛不痛的問題!是他們莫名其妙~~」
「嗯...你去跟警察講就好了。」
同時段來了另一個機車事故的外送員,看起來腳上有個傷口要縫,我照例必需在病歷上記錄受傷的機轉。
「請問你是怎麼受傷的?」
「騎車被撞。」
「喔,所以是機車事故嗎?」
「不是事故!是被撞!開車的人故意逼車然後撞我!然後還加速開走,我忍著痛追上去,只有把車牌抄下來~~」
「喔,那你去跟警察講。我會幫你開止痛藥吃跟外用藥膏。」
「我是被撞耶!」
「所以你去跟警察講吧,我只負責醫療。 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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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有一個住院病人,是外傷造成的輕度肝臟受傷,基本上只要觀察兩三天,應該就可以出院。
病人的媽媽把我攔住:「醫生!一定把我兒子弄好!檢查做詳細一點。」
「該做的檢查不會少,你可以放心。」
「不是!我只有這麼一個兒子,我很寶貝。」
「嗯...他是我的病人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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