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時候很難怪家屬,我可以理解每個家庭都有自己的問題,只是單純覺得無奈。
腸穿孔合併腹膜炎的病人,送到醫院時重度休克,顯然腹膜炎已經一段時間,急診馬上聯絡我安排手術,我也趕緊準備手術室準備開刀,結果家屬卻很淡漠,醫療端急得要死分秒必爭,家屬慢條斯理才出現,也對我講得手術細節沒興趣。
「所以我簽名就可以走了吧!」回話的人是女兒,據說跟老媽沒什麼感情。
手術當然相當困難,頑強的潰瘍與嚴重腹內感染,逼得我與手術團隊必需切除一部份的胃與十二指腸,甚至必需進行兩階段手術。(第一階段先救命,等命保住再進行第二階段重建手術)
手術不可謂不成功,至少病人逐漸從敗血性休克中恢復,與剛到急診時天差地遠。可惜除了這次的急性問題之外,病人長期的心臟疾病與腎衰竭,增加了手術後的照護難度。
靠著加護病房同事的努力,他居然轉到普通病房,雖然後面還有很長的路要走,但至少第一關過了。
可惜後來病情又出現了變化,其實我們還有治療方案,積極搶救的話,要再過一關不是不可能。
這一次家屬拒絕了我,拒絕了所有的積極治療..........
照說已經盡到告知與盡力治療之義務,我早已問心無愧,而且我與病人非親非故,有的也只是一兩週的緣份(而且他都是昏迷或插管的狀態,我一句話都沒跟他講過),只是治療還沒結束就被迫中斷。
心莫名的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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