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eter Fu:外傷急症外科醫師,文字創作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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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.O.P.E.2光明再現

2024年4月7日 星期日

電話解釋

醫療法第72條規定: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,不得無故洩漏。

這條法令規範了不能跟不相關的人透露病情,也是我們不在電話中說明病情的法源基礎。(電話中無從得知對方是誰,說明病情是違反規定的。)

在工作中,我很受不了一種情況,就是某個不在場的家屬(或朋友),透過病人的電話來指指點點。告訴我應該做什麼、不該做什麼、能不能怎麼樣.....

有個病人來掛急診,健步如飛口齒清晰,自訴一週前撞到頭,沒有明顯症狀,但是想來做檢查。

「為什麼受傷一週才來掛急診?」我每次都先問這個問題,腦出血一週早就倒下來了~

「昨天晚上我跟一個醫師朋友聚餐,他跟我說我已經六十五歲,應該來醫院做電腦斷層。」病人一派輕鬆地說。

「其實,受傷一週,而且沒有任何神經學症狀,是不需要來掛急診的,也不需要做檢查。」我試著跟病人講道理。

「可是我的醫生朋友說....」

「你的朋友是好意,不過現在不需要。」(其實我已經開始厭煩了。)

「那我打電話給他,你跟他講一下。」說著老伯撥出電話:「喂,你跟急診的醫生講一下,他不幫我做檢查!」

我還沒來得及拒絕,電話已經遞到我手上。

「我是xx診所負責人x醫師,想瞭解一下病人為什麼不能做檢查。」

當時我可以選擇跟他講道理、吵架、討價還價...不過我不想進入那個戰場。

「不好意思,醫療法規定,我不在電話裡說明病情,想瞭解病情的話請來醫院。」我把電話遞回去給病人,不接這通電話。

「我的朋友在宜蘭耶,怎麼可能過來?」

「那就沒辦法了,不然你請他來,我等他。等他來現場,我們再談。」

然後病人就走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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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請教一下大家,都如何看待電話說明病情這件事?

因為現在的傳輸管道很多,我在說明病情的時候,病人開著擴音,甚至是用視訊的方式把其他家屬拉上線,所以「必需當面說明病情」這件事,也出現一些模糊地帶。

聽聽大家的看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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