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了一下紀錄,一年多快兩年前的某晚因為車禍來掛急診,由於時間久遠,現在早已看不出當時哪裡受傷,於是我只能按照當時的病歷內容來寫。
病人看了我給他的診斷書「頸部、胸部、左下肢多處挫傷」,指指他的頭說:「我當時有撞到頭,而且後來在xx醫院的神經科追蹤,他說我有因為外傷造成的慢性頭痛...」
「不好意思,當時急診並沒有記錄這件事,也沒有相關的檢查當佐證,或者頭部這段你可以請那位醫師幫你寫。」我很客氣地婉拒。
「可是我有去看腦神經科啊~這樣不能證明我有頭部外傷嗎?」
「你有看什麼科,不等於有那科的問題,那如果我去看婦產科,就等於我有婦科疾病嗎?」
「.....................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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