門診來了個年輕人,家屬用輪椅推著他進來。看了幾天前掛急診的病歷與腳上的傷口,應該只是單純機車事故的挫傷,持續擦藥就可以,頂多吃個止痛藥。
「傷應該是好的差不多了,可是診斷書要重開,急診開的內容太簡略!」病人的媽媽把一疊文件攤在桌上,跟我說他有好幾份保險,工作要請假,還有與肇事者談理賠也需要。
「那你需要寫什麼?」我看了急診開的內容,就是標準的診斷、處置與急診進出時間,一般來說也就是這些內容。
「受傷的方式啊!要寫他是上班時間騎公司的機車出車禍,不然沒辦法跟公司求償。」
「受傷的方式要去看警方記錄或調閱監視器,醫療診斷書只會寫病人的『傷』,但不會寫『怎麼受傷』,畢竟我也沒看到,我看到的只有進急診之後的事。」
「這個時間明明就是上班時間,為什麼不能寫?」
「理由我說過了,還有什麼需要協助的嗎?」
「他受傷之後就很虛弱,所以要休息三個月,這三個月必須有專人照護還要補貼不能上班的收入。」家長指著「醫囑」的部份,要我加進去。
「首先,這樣的傷我沒辦法建議休養那麼久,頂多一星期吧!其他的補貼,你可能要去跟肇事者談,跟我講沒用。」說這句話的時候,我深深替肇事者感到倒楣,雖然被撞也很倒楣,但遇到這樣的要求也很倒楣,況且「被撞」也是傷患自述,實情如何是另一回事。
「那你開的診斷書跟急診是一樣的?」
「可以把今天的門診紀錄加進去,或者說想請假休息一星期也可以,其他的沒辦法。」
「那我要去找誰開?」
「我不確定是否有其他醫師願意,至少我是不行。」
「那我不看了!」家屬氣憤地直接把桌上的健保卡收走,頭也不回地推著病人往外走,儘管看診已經完成,藥也換完了,不過我懶得跟他吵,就當做免費換藥吧~
我做了個請便的動作,讓護理師開門請他出去。
「從來沒遇過那麼沒醫德的醫生!」
「如果只是診斷書讓你不滿意,就是沒醫德的話,那『醫德』也未免太廉價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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