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在手術前,前述這些話我都會明確說明給病人知道,甚至在醫囑上加註一條「自費品項病人可自行決定是否使用」。手術中我會確認病人有沒有簽署自費同意書,有簽才使用自費商品,沒簽就算了。
那天我的病人在病房大罵我們是詐騙集圖。
起因是出院時,病人發現要付五萬多塊,其中四萬多是手術自費商品。
「醫生不是說可用可不用嗎?」病人很氣憤。
護理師把自費同意書找出來,上頭有他太太的簽名,然後把簽好的同意書遞到病人面前。
「我不知道這件事!沒有問過我!」病人很生氣,反而他先生一臉尷尬拉著他離開。
護理師打給我,問我該怎麼辦,是不是一定要病人付?
「自費同意書確定有簽嗎?有的話就要付。」我的立場很清楚,該付就付該收就收,不想付就去跟醫院講。
據說病人離開前憤怒地大罵我們是詐騙集團。
隔了一週他來門診拆線,整個人臉很臭態度很差,我跟他講話愛理不理,據護理師說他很早就來診間報到,還沒輪到他之前,護理師拿一份文件請他簽名(好像是雲端病歷牽涉到個資什麼的...)
「上次被你們騙了五萬塊,我現在簽名要很小心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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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來衝突沒再升高,他沒跟我講什麼,如果他還要罵我詐騙集團,我就要問他:「簽了自費同意書還說自己不知道不付錢,誰比較像詐騙集團?」
有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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